落實《若干意見》典型案例之五
中科院數學院:扭轉事前審批和事后審核的牛鼻子,讓報銷便利化

發布時間:2017-02-24     瀏覽次數:

中科院數學院一位科研人員這樣說:“如今三項經費打通,我們可以靈活的使用經費,這方便了我們科研工作的順利開展,便于我們在規定額度內充分有效的使用經費。2016年底,我在計劃執行原定預算內的出訪芬蘭計劃時,一位英國科學家希望我去就某個問題進行討論,我已經沒有出國費的預算了,這在以前是不可能,正是三項費用打通使用了,我即刻調整了出國安排,一趟辦了原來兩趟才能辦的事項?!?/p>

除此之外,對于外賓來訪也帶來了一定的便利。

2016年,《若干意見》對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三費合一”,并規定不超過直接費用10%的不需要提供測算依據。文件下達后,中科院數學院高度重視,重點優化規范單位內部管理流程,使科研人員普遍感受到較強的獲得感。

一是提高課題負責人和研究所所長(研究院下屬4個研究所)的經費支出審批權限,擴大了科研人員經費使用的自主權,使更多時間可以用于科研。

二是針對基礎研究中會議費和報告費等學術交流方面的費用開支比較頻繁的特征,簡化了會議費、報告費的審批流程,表現在梳理了事前針對事項的審批和事后針對報銷的審批,將科研管理部門(科技處)的兩次審批調整為事前審批,同時,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實現了事前審批的電子化,并嚴格限制事前申報和審批的時間,保證科研工作及時順利開展。這一措施使得科研人員跑管理部門的次數和時間都大幅減少了。

“原本會議費用報銷需要經過科研處網簽加手簽,現在簡化為只需科研處網簽,無需再親自到科研處一趟,極大的節約時間。我們遇到科研項目多而緊張的時期,真心希望其他事能越少越好,經過此次報銷流程的簡化,真是給我們科研人員帶來了很大的便利?!?/p>

三是增強服務意識,主動承擔事務性工作。根據國家的最新文件精神,科研和財務部門共同編制了科研項目預算編制指南模板,為科研人員提供了極大的便利;在部門預算的編制中,項目的主要信息由以科研人員填寫為主,調整為以管理部門人員充分借鑒項目申報材料等填寫為主。

四是及時解決電子發票、網購等新情況、新問題。一位科研人員說:“如今對于網上采購的書籍和耗材等取得的外地發票經過驗收后都予以報銷,確實方便了我們科研工作的順利開展,提高了工作效率?!?/p>

此外,科研人員對簡化科研項目預算編制也深有感觸。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合并編制預算并按規定統籌安排使用,一方面簡化了預算編制,科研人員在一定程度上不用再為編制幾年后要召開的會議、要出訪的國家等事項絞盡腦汁了;另一方面,也為科研人員安排科研活動提供了極大的便利。(轉載于銳動源)